1. 招标条件
兴和县物流园区供水工程十八台泵站建设工程已由兴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发改字[2013]57号文件批准立项,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兴和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睿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兴和县物流园区供水工程十八台泵站
2.2建设地点:兴和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11月20日。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1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共划分二个标段
3.2 招标内容:
第一监理标段(1)
监理范围:输水管线工程,输水管道长17.52km;蓄水池两座;二级加压站一座及配套设备。
第二监理标段(2)
监理范围:泵站工程:抽水泵站前池工程、抽水泵站工程、管理房;电器工程;兴和县物流园区供水工程十八台泵站截伏流工程、引水枢纽工程、引水渠道工程。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含乙级),且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须知
5.1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7月20日。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7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5.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天鹅公寓712室(煤炭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 郑欣 0471-4313584 18686090602
5.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开标必须到场)
6. 招标文件发售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内蒙古睿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和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润魁
电 话:1350064727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睿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天鹅公寓712室(煤炭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郑 欣
电 话:18686090602
传 真:0471-4313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