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鸡心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心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海南省水务厅以琼水审批【2014】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江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7% :3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坡改梯81h㎡、配套修建引水渠350m、田间渠道560m、排水沟125m、生产道路1560m;②浆砌石谷坊6座;③种植水保林3.0h㎡、经果林250h㎡、种草1.8h㎡;④封育治理措施:封育治理653.6h㎡,设置标示牌5座;⑤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污水处理设施1套、公厕5座、池6座。
2.2、工程地点位于昌江县内。
2.3、计划工期: 4个月。
2.3、招标范围:梯田改造工程、水保林工程、经果林工程等(详见施工图)。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