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山市昌宁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农经〔2014〕34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涉及全县13乡镇51个村民委员会、149个村民小组,建设饮水项目93件。计划解决2.62万人、1.5266万头大牲畜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2招标范围
第Ⅰ标:塑管管材采购(80级1.25MPaPE管,管道长415229m,管径dn20~dn110mm)
第Ⅱ标:钢管管材采购(热浸镀锌钢管,管道长79681m,管径DN15~DN200mm)。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
(1)投标人申请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2)PE管标段还需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管材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时,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近五年具有同类供货业绩。
(6)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申请人可就上述的一个或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后审合格制。
5.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 7月28日至2014年 8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37号(嘉顺酒店)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⑶营业执照、⑷卫生检验报告(PE管标段申请人提交)、⑸卫生许可批件(PE管标段申请人提交)、⑹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提交生产许可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云南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8时30分至2014年8月20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黄国佐
电 话: 1398751650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盘江东路685号
联 系 人: 苏中群
电 话: 1821467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