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防汛物资储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7月17日至2014年07月23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336N1111。
2.采购项目名称:防汛物资储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602(防汛物资)。
5.采购预算:50.0000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液压动力站 | 2 | 台 |
2 | 4英寸液压渣浆泵 | 2 | 台 |
3 | 3英寸液压污水泵 | 2 | 台 |
4 | 2.5英寸液压污水泵 | 1 | 台 |
5 | 液压圆盘锯 | 1 | 台 |
6 | 液压破碎镐 | 1 | 把 |
7 | 便携式4寸柴油自吸水泵 | 10 | 台 |
8 | 配消防水带 | 600 | 米 |
9 | 配卡式快速接头 | 20 | 套 |
10 | 配PVC透明钢丝管 | 80 | 米 |
11 | 手动液压平台车 | 10 | 台 |
(2)技术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在开标前两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在开标前两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7月16日起至2014年08月0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11.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电话:87258495-937 电话:
传真:872845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联系地址:
邮编:510500 邮编:511400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4400 1490 2090 5300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