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妇幼保健院、漳州市儿童医院后勤综合楼二装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妇幼保健院、漳州市儿童医院后勤综合楼二装工程、锅炉房、洗衣房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及招标核准以漳发改审【2011】023号、漳发改审【20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妇幼保健院、漳州市儿童医院,代建单位(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文区蓝田镇蓝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总面积6674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4451.76万元;本次项目招标人最高控制价为1664899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妇幼保健院、漳州市儿童医院后勤综合楼二装工程、锅炉房、洗衣房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包含后勤综合楼的二次装修、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高压氧舱的二次装修、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锅炉房洗衣房楼;污水处理工程;氧气汇流排工程(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与总包主体同步交叉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且后勤综合楼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评上漳州市“水仙杯”工程,争创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
2.6.4.监理单位: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