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庆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3#闸截污管沿江路-通津路段管网)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项目德庆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德发改 [2010]207号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单位为德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德庆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3#闸截污管沿江路-通津路段管网);2.2建设位置:德城镇城区和新圩镇城区;2.3建设规模: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管网长985米;2.4工程造价约520.72万元;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在发出开工令后的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2.5资金来源:由中央和省的专项扶持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三、投标单位要求
3.1 投标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项目负责人要求:若属广东省内的企业要求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省外一级)。3.3 报名企业须在肇庆市住建局办理投标备案的施工企业。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