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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7-18 数据编号: 24826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高盐水零排放项目蒸发结晶装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高盐水零排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项目自主建设高盐水处理设施的批复》宁东管(环)发[2014]32号(文件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意向参加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高盐水零排放项目蒸发结晶装置的EPC总承包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已建成装置的给排水收集经污水回用处理后的浓盐水排放量很大,根据全厂水平衡,每日有10800m3/(d450m3/h)高盐水排放,因此拟配套新建高盐水零排放装置。为此计划分两步实施该高盐水的零排放处理:
第一步,在原有污水、回用处理系统基础上新增一套膜法浓缩处理系统,实现污水排放减量化;第二步,减量化后的高浓水进行蒸发和结晶,实现完全的零排放。上述系统生产的高品质回用水补充循环水系统,固废则外送处理,以满足宁东管委会关于宁东基地内企业废水零排放的要求。
(1) 高盐水减量化(含预处理)单元设计规模:
高盐水减量化(含预处理)单元设计规模为450m3/h,操作弹性120%,年运行时间365天;
(2) 浓缩结晶单元设计规模:浓缩结晶单元设计规模为45m3/h,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其中:
1)蒸发单元设计规模为45m3/h,操作弹性为70%~110%。
2)结晶单元的设计规模为15.5m3/h,操作弹性为70%~120%。
2.2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高盐水零排放项目蒸发结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2.4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1)蒸发单元设计规模为45m3/h,操作弹性为70%~110%。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2)结晶单元的设计规模为15.5 m3/h,操作弹性为70%~120%。
2.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8月16日;计划中交日期: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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