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21 | 数据编号: 24831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2014- 978 号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现对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中水处理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有关内容:
1 、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中水处理工程 。 项目介绍: 对郑大体院内的浴池污水、办公教学楼生活污水及学生公寓的日常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 — 2002 )冲厕标准要求;然后再回用到 4 栋学生公寓作为冲洗厕所用水,要兼顾到校内水系和整个校区的建设设计规划。
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 300m ³ /d 。
主要内容包括:
原有污水处理站的改造和设备设施的升级更换;
学生公寓生活污水的引入;
新增污水深度处理系统,达到中水回用指标;
中水的回用,包括设备设施、管网、电气控制、楼顶水箱及增压冲厕系统;
设计施工图、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配套设施。
2 、招标范围: 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质量要求 : 合格
4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付验收。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保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严禁中标人分包或转包)
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6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6.1 、具备生产许可证、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6.2 、注册资金 不低于 300 万元;
6.3 、投标人具有 2011 年以来已完工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的污水处理或中水回用工程业绩;
6.4 、具有良好的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三年( 2011-2013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5 、非制造商投标人须出具主要设备(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6.6 、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
6.7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河南省外的投标人除上述要求外,还须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 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 的通知》执行。附件:后附
三、报名及携带资料要求:
1. 报名时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 授权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的污水处理或中水回用合同原件, 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固定营业或售后服务场所房屋购买或租赁合同。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2. 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3. 承诺书
四、发售招标文时间: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即日起至 2014 年 07 月 27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7 ∶ 00 时,持单位介绍信前往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2 号院经五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 500 室) 购买招标 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为 300 元 / 套,售后不退。
收款人: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田群涛 联系电话: 0371 - 68265316 传真: 0371-68267888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 年 8 月 8 日 下午 15:00 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2 号院经五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河南机电学校实训楼南 504 室。
八、其他说明:
1. 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 ___ 年 __ 月 __ 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 购买了招 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 ( 市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 ) :
现将《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反馈我厅建筑管理处。
附件: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 年 2 月 20 日
附 件
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在豫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管,培育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 主席令第 46 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 主席令第 21 号 )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 建设部令第 159 号 ) 、《 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工程监理企 业资质管理规定 》 ( 建设部令第 158 号 )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 ( 建设部令第 154 号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 》 ( 建市〔 2010 〕 128 号 ) 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 》 ( 豫政办〔 2012 〕 130 号 ) 制定。
第三条 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 ( 以下简称外省进豫企业 ) ,是指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而进入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和机构。
第四条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外省进豫企业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交通、水利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对外省进豫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 登记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