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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7-21 数据编号: 24836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金湖县区域供水项目金湖二桥北至金北至吕良段给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金湖县城市给排水管理中心拟建的 金湖县区域供水项目金湖二桥北至金北至吕良段给水管网建设工程 为政府项目,资金已落实,现拟对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金湖县区域供水项目金湖二桥北至金北至吕良段给水管网建设工程
⑵工程地点:金湖县
⑶工程内容:管网工程
⑷工程规模:约930万元。
⑸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⑺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⑻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20%,第二年付合同价款的20%,第三年付合同价款的20%,第四年付合同价款的20%,第五年余清余款。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二)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2013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五)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申请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六)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七)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八)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九)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申请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的变更手续原件)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申请人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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