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40721_105325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决定对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项目CPG-3标段直线制动路供水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1、采购项目:
1.1项目名称: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项目CPG-3标段直线制动路供水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检验技术规则、规范及标准,且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1.4项目地点: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通港大道北侧、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
1.5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项目CPG-3标段直线制动路供水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所列的设备的购置与安装、软件与控制系统集成、调试、运输保险、检测取得运行合格证、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运行许可、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伴随服务。
1.6工期:4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必须具有汽车行业类似项目实施业绩;
2.3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2.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为设备(产品)招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后方可支付合同价款,因投标人原因不能出具相应发票,招标人将拒绝已完合同价款的支付。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5、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5、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860875
联系地址: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通港大道北侧、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正华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