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6 | 数据编号: 317259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招标编号:0623-1585N21100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洲大道给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由长发改[2008]6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洲大道(雷高路-高新界)供水管线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洲大道(雷高路-高新界)供水管线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金洲大道给水工程东起雷高路,西至高新界,是长沙河西一条东西向道路。本工程为给水管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DN200-DN1000的球铁管安装,DN100-DN800的阀门安装,工程投资约1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金洲大道(雷高路-高新界)供水管线工程施工监理。具体范围详见图纸。
2.5 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
2.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在同城最多允许有一个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在同城有在监工程的,须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须与总监具有同等任职资格,且无在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