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9 | 数据编号: 317391 |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
各投标人:
接到投标人对《贺州市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园BOT(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文件》(HZZG2014建工字03号)书面提出的疑问,现统一答复如下:
问题1、按照国内常规做法,投标人项目业绩条款一般是按照项目业绩个数评分。在本招标文件第77页评分标准关于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条款:“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六类处理方式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业绩,每有一类上述业绩的得5分,满分25分”。 请澄清:本次招标是否按照招标人项目业绩类别数量评分。如按业绩类别数量评分,鉴于垃圾焚烧发电占本项目总投资2/3以上,其分值与其他业绩类型相同是否合适。另外本项目按照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标准建设,垃圾填埋处理作为业绩加分项是否合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是针对环保产业园整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内含六类处理工程,每类工程的业绩同等重要,不分主次。其中,医疗废弃物处理和渗滤液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时间紧,需投标单位中标后尽快着手运营或建设。
问题2、按照国内常规做法,本项目的招标对象应为项目投资方。待中标方确定后,在项目施工招标时对投标企业的施工承包资质才应有所要求,且作为本项目主体工程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需施工企业具有电力承包资质而非市政或环保承包资质。招标文件第77页评分标准关于企业资质条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得2.5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得2.5分。”请澄清:本项目对投标人有施工承包资质要求,是否必须由中标人自行建设而不再另行招标。如明确由中标人自行建设,中标人是否需电力施工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根据住建部资质管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可承揽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标人有相关资质的可自行建设。本项目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投标人自行自主投资、建设并运营产业园内各项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