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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9 数据编号: 31753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永兴县马田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兴县马田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郴发改核[2014]14号文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永兴县马田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马田镇罗尾村、蔬菜村

2.3  建设规模: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6500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采用人工型快速渗滤处理工艺(简称人工快渗),出水采用紫外线消毒。新建配套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规模3000m3/d。新建配套管网13500米。

2.4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972.36万元(以永兴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与施工工期及设备安装调试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七日开始计算。)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

2.8  招标范围:投标人对项目提供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EPC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湖南省住建厅的规定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凭有效的备案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5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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