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清水县2015年黄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清水池)、设备采购及安装和工程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清水县2015年黄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农水发【2014】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及多渠道筹措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清水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和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水县黄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建设地点:清水县黄门乡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及安装工程。建大口井3眼;300㎥清水池1座,管理房3座,泵房6座,高位蓄水池5座,调蓄池28座,各类阀门井298座,安装入户工程2126户,埋设输水管道720m,埋设上水钢管11288m,埋设UPVC上水管道7467m,埋设Dg75配水钢管1350m,埋设UPVC配水管道109039m。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购置潜水泵3台套,离心泵10台套,二氧化氯消毒设备1台套,各类闸阀298个,户用智能水表2126只,电缆线560m。
第三标段:管材采购。购置Dg100钢管4430m, Dg125钢管6858m,Dg75钢管1350m。
第四标段:全部工程监理。
2.4计划工期:2015年3月25日-2015年10月31日,总工期:2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土建及安装工程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设备采购投标人须为招标设备材料专业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和经销商必须持有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并附有制造厂家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须持有招标材料专业生产许可证,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投标人近5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且须具有担任本项目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