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工程(系统除臭)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341021B2015009
发布时间:2015年 2 月 10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工程(系统除臭)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内
2.2建设规模:56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除臭工艺设备、控制系统及阀门和管道,包括其设计、采购、设备制造、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须具备大气污染治理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含)以上工业废气治理的工程业绩(处理风量在15000m3/h以上,须提供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