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0 | 数据编号: 317930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机组给水泵改造项目给水泵汽轮机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业主名称: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机组给水泵改造项目给水泵汽轮机
工程概况:本工程对1号、2号机组给水泵进行改造,分别拆除一台电动给水泵,配置1台100%容量的汽动给水泵,新增一台100%容量的给水泵驱动汽轮机用于机组的正常运行。上都电厂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的正蓝旗政府所在地敦达浩特镇东南约2.5km处,南距北京市的直线距离为250km,西距集宁市250km,北距锡林浩特市210km。
三、招标内容
3.1 招标范围
两台100%容量的给水泵汽轮机组(功率暂定18MW)包括其附属管道、阀门、油站、电气、热控设备等,两台给水泵汽轮机采用统一招标,合同按单台套分别签订,分期供货的方式。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第一台2015年7月10日前,第二台约在2016年1月以后,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机组现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处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4.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相关经营范围。
(2)提供近五年600MW空冷机组配套100%容量或1000MW机组配套50%容量给水泵汽轮机的投运业绩。(附合同及投运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