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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11 数据编号: 31836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XZ2015-013

一、招标条件

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3]9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乡金洲新区;

3、项目概况:拟建设2.5万m3/d的污水处理厂;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210日历天;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9、招标范围: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为防止项目经理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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