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1 | 数据编号: 318450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招标编号:JLYT-ZBZX-2014-WZ-170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气浮装置物资采购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吉林油田公司气浮装置物资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范围及数量:本次采购为定商定价不定量采购,有效期2年(自授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底),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预计采购金额1490万元,拟选取1名中标人。
交货地点:吉林油田公司设备使用现场;
设备交货时间:具体项目落实后,接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90日内送达使用现场;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执行标准:《HJ2007-2010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JB2932-1999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的制造商;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准入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准入资质涵盖所需品种(物资编码2611,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商;
3、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环境工程项目总承包);
4、应具有与本套装置设计、制造相关的通过机构确认的质量保证体系;
5、设计制造的相似工况下的同类设备成功使用三年以上的业绩至少应具有两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业绩);
6、设备制造原材料,制造商应出具质量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8、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5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7标书发售室;
3.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持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