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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11 数据编号: 31851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工程甲供材-HDPE排水管道采购招标

1 .招标条件

华能曹妃甸5000 万吨/年煤码头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30%自有资金和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供货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工程甲供材-HDPE 排水管道采购

2.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要求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HDPE 排水管道及配套管件


详见技术规格书

详见技术规格书中清单

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项目施工现场

2015 年5 月1日 开始供货,2015 年8月1日安装结束

2.3 、本次招标货物用于港口码头建设。

2.4 、招标范围 : 华能曹妃甸煤码头工程排水系统 D500 、 D600 、 D800 、 D1000 、 D1200 、 D1500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 (CJ/T270-2007) 的设计、制造、运输、交货的服务等。

2.5 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

合同形式:甲供材采购合同。

交货期:2015 年5月1日开始到货, 2015 年8 月1日前安装 结束。

2.6 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

3.2 具备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资质和能力。

3.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制造厂商委托的代理商或贸易商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

3.6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 万元。

3.7 企业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4.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1 )近4 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6项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的HDPE管道供货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所明确的内容为准)。

2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计、制造加工、指导安装调试等专业人员和设备的信息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人以往完成的以总承包方式所承揽的项目中由其他分包商所完成的制造业绩不能作为本次投标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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