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2 | 数据编号: 318883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为,已在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沈阳近海经济区道路排水工程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近海经济区 。
2.3招标(业主)人:辽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1.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工程监理范围:为中央路、南一路、南二路、西环街、北四东路和开发大道东侧道路排水工程;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服务内容概述:中央路、南一路、南二路、西环街、北四东路和开发大道东侧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
2.5合同估算价为:61.63万元。
2.6招标范围:为中央路、南一路、南二路、西环街、北四东路和开发大道东侧道路排水工程;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2015年4月1日开工至2015年7月 30日竣工,计划工期121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报名方式:本项目为网上报名,请投标单位登录“辽宁/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报名。2.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03室),进行报名确认。a、网上报名确认单(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2月12日至2015 年2月16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