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近海经济区道路排水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近海经济区道路排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沈阳近海经济区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中发改审[2014]1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辽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西环街、北四东路和开发大道东侧排水工程道路排水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近海经济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3821 万元。
2.4招标范围:1.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二标段,二标段为西环街、北四东路和开发大道东侧排水工程道路排水工程;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4 月 1 日开工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21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报名方式:本项目为网上报名,请投标单位登录“辽宁/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报名。 2.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03室),进行报名确认。 a、网上报名确认单(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