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5-2-13 数据编号: 31910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深圳市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CG2015050798)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SZCG2015050798
2. 招标项目名称: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协同处理服务项目
3.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垃圾渗滤液的临时过渡处理,由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运往相关污水处理厂处理。采购内容包括包括渗滤液的装车、道路车辆运输、在污水处理厂卸车,以及垃圾渗滤液在污水处理厂的混合处理。
4.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5年02月13日18时至2015年03月12日09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A、非联合体投标:
(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B、联合体投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