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3 | 数据编号: 31929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州区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秦峰水厂集中供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及招商引资(上饶市汇金自来水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管材采购、施工及管材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秦峰乡。
2.2规模:本次管材采购、施工及管材安装招标金额约19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约1100万元)。
2.3计划工期:225日历天。计划开工:2015年3月20日;计划竣工:2015年10月 30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管材采购及施工安装的投标人资格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和具有PE管生产的企业。
3.1.1施工安装能力具体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江西省水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上饶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 PE管生产能力具体要求:
(1)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的塑胶制造厂家;
(2)必须2009年-2013年连续5年入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企业;PE管材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3)为保证工程质量,管材、管件须同一厂家,且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管材材料及配件材料样品。具体要求如下:管件异径三通315×225、315×180、280×225、250×180、180×140、140×125样品各一件,90度弯头DN280、DN180各样品一件,90*3〞外丝管套一件,管件上须有厂家一次性注塑成型的永久性标志。
(4)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正在被责令停业、未被江西省水利厅或上饶市水利局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等;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2 本次管材采购及施工安装标允许施工安装企业与PE管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安装企业,且施工安装企业必须满足本条3.1.1款要求,PE管生产企业必须满本条3.1.2款要求,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