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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16 数据编号: 31953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污水主干管部分)-鹤上镇至金峰1号泵站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2015]招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污水主干管部分)-鹤上镇至金峰1号泵站段工程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2]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长乐市鹤上东部、金峰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含重力流管及压力流管总长约13.09km、鹤上污水提升泵站一座,造价约65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污水主干管部分)-鹤上镇至金峰1号泵站段包括排水管道(重力管、压力管)、拉管、顶管、路面破除与恢复、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不含泵站设备及安装)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长乐市财政局                 ;
2.6.2.设计单位: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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