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5-2-16 数据编号: 31956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上圯水厂PE管材管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上圯水厂PE管材管件采购 已批准建设,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同意,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和县上圯水厂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见附表《招标情况表》。
2.2标段划分:见附表《招标情况表》。
2.3招标范围:见附表《招标情况表》。
2.4招标金额:约1000万元。
2.5供货日期: 预计 2015 年3月 19 日开始, 2015 年12月 31 日结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塑胶制造厂家;同一集团内的生产厂家只允许一家厂家投标;
(2)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必须通过国家机构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管材管件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4)¢25mm-1000mm等各种规格的单位长度重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制造标准:管材采用GB/T13663-2000、管件采用GB/T13663.2-2005国家标准(提供PE管技术要求及参数);
(6)投标保证金单据;
(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及相对应本人居民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即起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资料费: 400元(不退),必须在2015年3月11日下午17前时汇入下列指定帐户:
户名: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事业部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南湖支行
帐号:203714659805
未按规定缴纳招标资料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
 2015  年 3 月 12 日上午 8:00  时至 9:30 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月12 日上午 9时30 分,地点为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招 标 人:泰和县上圯水厂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5979631560
招标代理机构:  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0796-8239939
地    址:     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鹭州园小区

泰和县上圯水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