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7 | 数据编号: 31968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衡阳县自来水公司新建日产6万吨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投[2012]115号、衡发改投[2014]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县自来水公司新建日产6万吨第二水厂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县西渡镇青木村老鸦皂
2.3建设规模:新建日供水6万吨水厂一座,其中:建筑物面积1946平方米(仅用于检测实验等业务用房);构筑物容积22672立方米。
2.4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9143万元下浮8%,计人民币8412万元(不含输配水管网工程,最终以财政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2.5招标范围:厂区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不含厂区外输配水管网)及配套水处理设备设施的施工及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设备选型、价格必须由业主认定,方可采购结算)。
2.6计划工期:4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争创“省优质工程”。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须通过省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且没有在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