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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25 数据编号: 31987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福州市义序路(齐安路-天水路)道路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义序路(齐安路-天水路)道路给水管道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3]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西起齐安路,东至天水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822.31米,本工程投资额约692.09万元
2.3.招标范围:义序路DN1000给水干管及DN400配水管,道路桩号KO+000~KO+822.309;
2.4招标内容:福州市义序路(齐安路-天水路)道路给水管道道路、桥涵、配套管线、电气及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具体工期要求结合整个道路工期要求进行 ;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合格标准 ;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7.3.代建单位: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2.7.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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