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农场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农场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供排水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农总发改字【2014】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设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有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建设农场场部
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15年5月15日---2015年11月15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