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县观庄乡农村饮水安全倪套水厂建设土建、自动化及机电设备安装、管材及管件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隆德县观庄乡农村饮水安全倪套水厂建设项目由宁发改审发[2015]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国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德县观庄乡
2.2招标规模及内容:设计水平年2028年,设计年限15年,供水保证率95% 。农村居民最高生活用水定额为40升/天·人。受水区设计日供水量、年需水量分别为351立方米、9.85万立方米。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I标段:土建工程;
II标段:自动化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III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I标段要求投标人:(1)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三年(2012—2014)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
(3)外地企业需要办理进宁备案手续;
II标段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熟悉水利行业自动化控制工程,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III标段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生产厂商,有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分颁发计量合格证以及相应检测报告,产品应具备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安全许可证, 须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