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市2015年东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机电设备和除氟设备、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2015年东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豫发改投资[2015]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周口市东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财政资金、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建设地点: 周口市东新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总投资: 人民币约1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8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标段:水源井建设工程;
2标段:机电设备和除氟设备
3-6标段:项目区管材采购工程
7-8标段:土建及管网安装和入户安装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标段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1标段须具备省级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凿井壹级资质,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要求必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
2标段要求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不含1千万元)以上,具备相应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需有省级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许可批件,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证明,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的认证证书,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