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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2 数据编号: 32100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四川广安前锋区“十二五”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龙滩水厂)监理招标

一、本项目经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安发改[2013]449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gabx2015030106 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 
项目名称  前锋区“十二五”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龙滩水厂)监理 
建设地点  龙滩乡 
实施时间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日供水5000m3/d的龙滩水厂一座。 
建设资金  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前锋区“十二五”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龙滩水厂)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以来已完成1个或以上类似监理业绩(提供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2)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前锋区“十二五”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传真至:0826-2889948(3)投标企业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 。(4)省外企业需提供入《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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