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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2 数据编号: 32107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安徽无为县城一水厂(净水厂)迁建工程招标答疑

1、招标文件第11页14.6.1条中不可竞争费率表中原费率见下表:

12

扬尘污染防治费

人工费+机械费

2

建筑工程

1

装饰装修工程

2

安装工程

2

市政工程

1

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现将 14.6.1 条不可竞争费率修改成下表费率

12

扬尘污染防治费

人工费+机械费

2

建筑工程

1

装饰装修工程

1

安装工程

2

市政工程

1

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2、招标文件第17页30.2.1中第(9)投标文件中其他重大偏差:

⑥技术措施费用低于控制价的技术措施费用的60%(含本数)以上且降幅超过各投标人的技术措施费用平均值5%(含本数)以上的。

  ⑦工日数量低于标底公布工日数量的60%(含本数)以上的。

上述二条指的是单位工程还是整个单项工程进行评审?

答:上述二条是对各单位工程进行评审。

   3、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中第10条和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二中第1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矛盾,具体内容见下表: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0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人民币 140 万 元 。 (其中投标保证金 70 万元,诚信保证金 70 万元)。

投标单位必须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 8 时 0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到下列帐号之一:

1. 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7010112010103222778

2. 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 无为农商行营业部,账号: 20000367355910300000026 。

用途或备注必须注明 无为县城一水厂迁建工程 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附件 2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0

保证金

保证金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帐号、帐户、提交形式等要求从投标单位 基本账户 转入保证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现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 2015 年 3 月 10 日 8 时 00 分前”

4 、管理用房土建部分清单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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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10103001001

土(石)方填

1. 土质要求 :3:7 灰土回填
2. 夯填(碾压) : 夯填
3. 密实度要求 : ≥ 95%

m3

3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