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 | 数据编号: 321076 |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
1、招标文件第11页14.6.1条中不可竞争费率表中原费率见下表:
12 |
扬尘污染防治费 |
人工费+机械费 |
2 |
建筑工程 |
1 |
装饰装修工程 | |||
2 |
安装工程 | |||
2 |
市政工程 | |||
1 |
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
现将 14.6.1 条不可竞争费率修改成下表费率
12 |
扬尘污染防治费 |
人工费+机械费 |
2 |
建筑工程 |
1 |
装饰装修工程 | |||
1 |
安装工程 | |||
2 |
市政工程 | |||
1 |
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
2、招标文件第17页30.2.1中第(9)投标文件中其他重大偏差:
⑥技术措施费用低于控制价的技术措施费用的60%(含本数)以上且降幅超过各投标人的技术措施费用平均值5%(含本数)以上的。
⑦工日数量低于标底公布工日数量的60%(含本数)以上的。
上述二条指的是单位工程还是整个单项工程进行评审?
答:上述二条是对各单位工程进行评审。
3、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中第10条和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二中第1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矛盾,具体内容见下表: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0 |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人民币 140 万 元 。 (其中投标保证金 70 万元,诚信保证金 70 万元)。 投标单位必须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 8 时 0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到下列帐号之一: 1. 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7010112010103222778 2. 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 无为农商行营业部,账号: 20000367355910300000026 。 用途或备注必须注明 无为县城一水厂迁建工程 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0 |
保证金 |
保证金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帐号、帐户、提交形式等要求从投标单位 基本账户 转入保证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
现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 2015 年 3 月 10 日 8 时 00 分前”
4 、管理用房土建部分清单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