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审批字【2014】25号)
3.工程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