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6 | 数据编号: 32198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福建华电邵武三期工程由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厂区主干道及室外雨污排水管道(主干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厂区主干道及室外雨污排水管道(主干道)施工 ( 见下表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1 |
CHDT016/14-SG-0401 |
厂区主干道及室外雨污排水管道(主干道)施工 |
五、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福建华电邵武三期 2 × 660MW 项目。
2014 年 1 月通过集团公司立项决策《关于福建华电邵武三期 2 × 660MW 煤电项目立项的批复》(中国华电函〔 2014 〕 60 号)。 2014 年 7 月获得《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福建省 2014 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国能电力〔 2014 〕 360 号)。 2014 年 9 月电力规划总院组织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关于印发福建华电邵武三期工程初步设计预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电规发电〔 2014 〕 895 号)。
目前,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三大主机、铁路专用线勘察设计、桩基施工、场地平整施工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现场正进行桩基和场地平整施工。已有道路可通达至施工现场。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电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相应业绩的单位。
4. 应提供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下列资料:
( a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 b )投标单位在近 5 年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 c )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 d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 e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 3 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八、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 、公告时间: 即日起 至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