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6 | 数据编号: 32203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巫山县当阳水厂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 [2014]333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市县财政、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巫山县当阳乡。
2.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主要为新建日供水 500m3 水厂 1 座及附属工程,供水管网安装。工程总投资约 336 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涵盖的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市外企业提供有效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5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