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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6 数据编号: 32205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福建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污水主干管部分)-鹤上镇至金峰1号泵站段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闽昇[2015]招0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污水主干管部分)-鹤上镇至金峰1号泵站段工程(监理)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2]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乐市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污水主干管部分)-鹤上镇至金峰1号泵站段工程(监理) ;
2.2建设地点: 长乐市鹤上东部、金峰 ;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含重力流管及压力流管总长约13.09km、鹤上污水提升泵站一座,造价约6500万元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潭头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污水主干管部分)-鹤上镇至金峰1号泵站工程及金峰1号、3号泵站设备安装,包括排水管道(重力管、压力管)、拉管、顶管、路面破除与恢复、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含管道、泵站)及其相关的配套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
2.5监理服务周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6500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为人民币120.72万元(不因施工工期变化而调整),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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