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6 | 数据编号: 32224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北城五星级酒店配地门口排水 工程已由 浠水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 县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以翟港路北侧与丁麻路相交为起点,自南向北修建一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箱涵,长 337.33 米,计划投资约 183 万元 (以拦标价为准)。
2.2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涵盖的范围;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5 年 3 月 17 日,工期 9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且注册地在浠水县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专业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