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6 | 数据编号: 32231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全封闭试验靶道工程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兵器战略字【2011】8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全封闭试验靶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2.3 规 模:废水处理站,建筑面积584㎡,包括:建筑物(地上局部两层,框架结构)和构筑物(废水处理反应池,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全封闭试验靶道,建筑面积958㎡,地上一层,钢砼结构。
2.4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符合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8 项目性质:新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注:国家、省和直辖市国防科工部门(或其保密主管处室)出具的施工企业通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审查的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