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9 | 数据编号: 32272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常宁市原开泰化工厂区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已由 常发改招 以 [2015]23号文 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常宁市水松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括:(1)对原常宁市开泰化工厂历史遗留的67.03 万吨废渣进行妥善的处理处置:其中对54 万吨Ⅰ类废渣进行原位封场处理,对13万吨Ⅱ废渣稳定化后进行安全回填处置,对300 余吨危险废物运送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2)对厂区内1500m3 遗留废水采用可移动式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3)拆除常宁市原开泰化工厂废弃厂房、生产设备及砖混结构约23384 m2,对厂区及周边土壤26680m2(合40 亩)进行土地平整及植被恢复。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柏坊镇
2.3 规模:工程总投资2032.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7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在本省有注册3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了入湘备案登记证;
3.2 具有市政行业(含环境卫生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