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11 | 数据编号: 323307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的委托,对浏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集中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LZC2015-030
委托代理编号:XXZG-LY-2015-003
3、项目预算:
第一标段管材预算为人民币511万元,管材配件预算为人民币76.63万元。
第二标段管材预算为人民币477万元,管材配件预算为人民币77万元。
4、采购内容及数量:
第一标段:PE100级管材284吨及管件(其中横山头水厂184吨、蕉溪常丰水厂35吨、社港水厂65吨)
第二标段:PE100级管材265吨及管件(其中马尾皂153吨、普迹水厂47吨、镇头水厂22吨、淳口水厂43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注:投标人可单独投任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两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审验合格的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分标段开具。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由省或部级颁发的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