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12 | 数据编号: 32354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丁北村等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 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5】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建筑物工程及加压设备。
2.2建设地点:贺兰县。
2.3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金贵片区、习岗片区、立岗片区;二标段:常信片区、洪广片区、南梁台子农牧场片区;三标段:该项目施工的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有类似工程业绩。外省进宁企业必须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三标段: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有类似工程业绩。外省进宁企业必须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
3.2 本次招标施工和监理标段均采用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请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上传相关资质证件报名,报名通过后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监理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