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及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农发[2014]1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管材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曹洼乡。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
I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监理;
II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土建;
III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PVC-U(Φ630)管材;
IV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PVC-U(Φ500以下)管材;
V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地面附管及滴灌带。
2.3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I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从事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派项目总监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II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五大员必须取得水利部门颁布的安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III、IV、V标段必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认证取得生产资格并通过国家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监理、施工)、建造师证(施工)、总监证书(监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水利行业信用等级证、ISO质量体系认证(管材)、相应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管材)、宁夏水利工程设备(材料)供货单位备案登记证(管材)、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表(外地进宁施工企业提供)等相关资料报名,报名通过后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