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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3-13 数据编号: 32408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4~2015年度烧碱采购重新招标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4~2015年度烧碱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14~2015年度烧碱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二、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543314/13719205234

传真:020-83548187   电子邮箱:moshangcao5@163.com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159059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各包采购货物及数量如下:

本次预计采购烧碱量约12400吨。

第一包:约7440吨烧碱;

第二包:约4960吨烧碱。

招标人将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货物数量。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各包中烧碱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村级及以上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卸、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货物伴随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保质保修期保障等)等。

2、交货及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暂定2年。双方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合同有效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合同续签期限内的货物综合单价为本次招标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续签期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3、预计发包价(人民币):第一包约为890万元;第二包约为590万元。

五、投标说明:

1、同一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申请,也可同时就两个包进行投标申请;若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在所投标的两个包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均为第一,则该投标人只能在其评标总报价最大的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紧随其后的投标人递补,依此类推;如参与第二包的投标人数除第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少于3家的,第二包不进入评标环节,该包招标失败。

2、同一个投标申请人申请参加两个包的投标时,两个包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编制在一起,但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及投标申请人声明等资料中明确注明所投标包的所有包号(如第一包/第二包)。

3、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某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 3 月17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 3月1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3月24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 (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同时适用第一包、第二包):

1.投标申请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的货物和服务,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个包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能在同一包中同时投标,否则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 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产品必须包含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化工产品,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第8类腐蚀品或烧碱或氢氧化钠。

5. 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公告。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2)。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标准,则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结果为合格。

2、当某一个包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当某一个包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采购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该包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或没有标注为“资审资料”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电话:020-8715905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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