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ZFZ2015招字021号
各投标人:
本答疑纪要作为平潭岚城安置小区再生水站工程(监理)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向招标代理索取文本文件,也可以上网下载: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
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3页要求的业绩与第22页的不符,请明确.
答: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3年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1项以上(含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