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16 | 数据编号: 32448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通许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豫环文[2014]1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厉庄乡、长智镇、大岗李乡、邸阁乡、玉皇庙镇人民政府,通许县环境保护局(代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通许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2、招标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017号
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5】009号
3、项目地址:通许县厉庄乡阳光社区新城社区、长智镇的东方社区、大岗李乡的阳光社区、邸阁乡庞庄社区、玉皇庙镇的御花园社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规模:五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设备等
6、招标内容:通许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
7、标段划分:
一标段:厉庄乡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设备施工工程
二标段:长智镇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设备施工工程
三标段:大岗李乡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设备施工工程
四标段:邸阁乡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设备施工工程
五标段:玉皇庙镇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设备施工工程
六标段:通许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一、二、三、四、五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的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