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市英林镇工业区至港塔溪排水管道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5]0104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林镇工业区至港塔溪排水管道工程(三次)(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晋发改审[2014]32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英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市财政核拨(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英林镇工业区至港塔溪;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1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本工程位于晋江市英林镇,南邻港塔溪,西邻英伍路,东临东环路;施工范围为G1-W8设计范围内污水主管、支管、检查井等,其中混凝土管道φ1500mm为35米,镀锌管道DN1000mm为177米,塑料管道DN500mm为69米,石地沟、石明沟为186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