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市王基岭电机电器建设项目(给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王基岭电机电器建设项目(给水工程) 已由福安市发改局以安发改〔2012〕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安市宏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安市宏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王基岭;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139224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预算书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宁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