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水泵及恒压变频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和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投字[2015]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和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各项目区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4 月 25 日,交工日期:2015年 11 月 15 日。
2.3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施工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施工3个标段,采购2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城关镇、鄂尔栋镇、大同夭乡、店子镇4个乡镇所属的25个村的水源工程、管道土石方工程、井房、检查井、阀门井砌筑、管道、水泵、低压输电线路、消毒设备工程施工安装;
第二标段:塞乌素、团结、五股泉、城关镇、鄂尔栋镇、 张皋镇等6个乡镇所属的31个村的水源工程、管道土石方工程、石方开挖、土方回填、低压地埋线、低压配电箱及其设备的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塞乌素、 张皋镇、大库联乡3个乡镇所属的28个村的水源工程、管道土石方工程、石方开挖、土方回填、低压地埋线、低压配电箱;
第四标段:采购水泵;
第五标段:采购恒压变频。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