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19 | 数据编号: 325571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阳离子絮凝剂项目借助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国内采购,其采购程序参照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招标编号:SZCJ2015-WJ-G-029号
二、招标内容:阳离子絮凝剂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报名资料要求(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专业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如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客户评价证明(如有)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