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20 | 数据编号: 325693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 招标编号: QZJXZB[2015]002 号 )
1 .石狮市区雨污水管网接入完善改造工程 — 镇中路片区新源北街排水改造工程业主为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 . 1 工程总投资:约 170 万元;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合同段划分: 一 个合同段;
工程施工期: 50 日历天,工期均以开工日期起至工程完工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主。
工程概况:工程起点于塘园溪,终点至仁和路,工程造价约 170 万元。
3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石狮市区雨污水管网接入完善改造工程 — 镇中路片区新源北街排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起点于塘园溪,终点至仁和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DN1600 排水主干管道、 DN600 、 300 污水管、雨水检查井、沟槽的开挖及回填等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等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范围说明。
2 . 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石狮市凤里街道
2 . 3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准备期至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止。
2 . 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 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执业证书或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4.3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注:①近 X 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 X 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 “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 ” 是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合同价在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的排水工程或截污改造工程。
③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中: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能体现工程造价或建设规模的,其业绩无效。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则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